有些事情,
不是一走了之就能逃避.
最難過的是,
你必須冷冷清清的離開,
原來身處的地方,
更不能有一絲存在過的痕跡;
不遺留任何氣味和回憶,
才是消失的定義.
The 米.小寫 archives for Thursday, January 10th, 2008.